委員會處罰山梨酸卡特爾
四家山梨酸鹽公司供應乳製品行業後
被指控在20世紀90年代經營販毒集團。
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昨日對4家山梨酸鹽供應商開出1.384億歐元的罰單,這些供應商被控在上世紀90年代經營卡特爾。
經過調查,歐盟委員會本周得出結論,赫赫斯特、智索株式會社、大石化學株式會社、日本合成化學株式會社和上野精細化工株式會社在1979年至1996年期間在山梨製品市場經營卡特爾。
山梨酸鹽是歐洲使用最廣泛的化學防腐劑之一,用於防止包括乳製品在內的食品中的黴菌、細菌和其他微生物的發展。它們也用於奶酪包裝紙的塗層。
由於這一陰謀,歐洲消費者為許多日常產品支付的價格高於兩家公司之間的競爭。我堅決認為,參與卡特爾組織是不值得的。”競爭委員會委員馬裏奧·蒙蒂說。
為了證明自己的觀點,歐盟專員對赫斯特公司(Hoechst)罰款9900萬歐元,對Daicel化學工業公司(Daicel Chemical Industries)罰款1660萬歐元,對上野精細化學工業公司(Ueno Fine Chemicals Industry)罰款1230萬歐元,最後對日本合成化學工業公司(Nippon Synthetic Chemical Industry Co)罰款1050萬歐元。智索避免了罰款,獲得了完全豁免,因為該公司於1998年首次接觸歐盟委員會,提供了有關該卡特爾的信息。
根據委員會的調查,1995年這五家公司控製了歐洲經濟區(歐盟成員國加上挪威、列支敦士登和冰島)約85%的山梨餡餅市場。
在1997年將山梨糖業務轉讓給紐特諾瓦之前,赫斯特一直是山梨酸(山梨糖的主要類型)的最大生產商,其次是戴澤爾(Daicel)。赫斯特總部設在德國。其他四家公司的總部都在日本。
“企業避免高額罰款的唯一方法是坦白並停止參與卡特爾,這些卡特爾的唯一目的是向不知情的消費者敲詐,無論是中間利潤還是最終利潤,都是非法的。”結論蒙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