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加強過敏原標簽

通過安東尼·弗萊徹

——最後一次更新在格林尼治時間

相關標簽新規則可食用的堅果和種子螺母食物

從11月25日,新規則,引入了歐共體指令
89/2003,需要打包食品在歐盟銷售
清楚地顯示在標簽上是否包含任何上市的12
過敏的食物成分。

新規定還刪除當前“25%規則”,這意味著一個複合成分的成分(例如,一個香腸作為一流的披薩或海綿手指用於一件小事)沒有宣布如果複合成分由不到25%的最後的食物。

之間存在著普遍的食品行業,消費者支持團體和執法機構,過度使用的警告標簽上可能存在的過敏原不僅不必要地限製消費者的選擇也貶值的影響警告。

根據新規則,所有材料必須在標簽上列出,即使他們是複合成分的一部分,或出現在微量。

新規定適用於食品標簽或之後的11月25日。然而,一些消費者團體擔心,仍然會有一些產品在貨架前貼上這些規則被引入。

此外,一些原料來源於這些食物不受新規定,因為他們是精加工。監管機構認為,因此,它們不再能夠引起過敏反應。

英國食品標準局(FSA)斷言的人數有不良反應的食物,如牛牛奶、堅果和花生正在增加。有越來越大的壓力更加明確的標簽的過敏成分的使用和識別可能的過敏原的交叉汙染。

因此,該機構已經產生了一個文檔製定自願最佳實踐建議食品生產商和零售商如何評估食品的交叉汙染的風險一種過敏食物或食物成分,然後確定谘詢標簽是否合適。本文檔的目的是一般原則出發,可以應用於特定的過敏成分在不同情況下的控製。

FSA表示,這是為了導致一個共同的理解,食品生產商和零售商、執法機構和消費者的警告標簽應該或者不應該,他們的意思是用於受影響的消費者。

中列出的12食物新規則是:花生;堅果(如杏仁、榛子、核桃、巴西堅果,腰果,核桃,開心果和澳洲堅果);雞蛋;牛奶;甲殼類動物(包括蝦、螃蟹和龍蝦);魚;芝麻;穀物含有穀蛋白(包括小麥、黑麥、大麥和燕麥);大豆;芹菜; mustard; sulphur dioxide and sulphites (preservatives used in some foods and drinks) at levels above 10mg per kg or per litre.

中列出的12食物新規則是:花生;堅果(如杏仁、榛子、核桃、巴西堅果,腰果,核桃,開心果和澳洲堅果);雞蛋;牛奶;甲殼類動物(包括蝦、螃蟹和龍蝦);魚;芝麻;穀物含有穀蛋白(包括小麥、黑麥、大麥和燕麥);大豆;芹菜; mustard; sulphur dioxide and sulphites (preservatives used in some foods and drinks) at levels above 10mg per kg or per li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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