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列羅掛在法院的裁決對中國擴張

通過多米尼克•巴頓

——最後一次更新在格林尼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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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的巧克力生產商費列羅與模仿的正在進行的戰鬥
產品在中國蓬勃發展的市場,阻礙經濟增長
並且繼續削弱品牌的價值,該公司說。

凱蒂·崔費列羅亞洲法律顧問,他說公司可能在市場上的汽車銷量翻了一番,增加對奢侈品的需求。但擔心進一步偽造阻礙了銷售擴張新城市和有限的“保守”的營銷策略。“我們不想去大擴張,因為我們害怕吸引更多的模仿者,”崔成奉告訴AP-Foodtechnology.com。“中國企業太擅長以下時尚的產品和市場上非常迅速的把模仿產品。”中國巧克力市場目前看到兩位數增長,重要的是外國品牌,轉向更高質量的產品。新規定要求製造商標簽可可替代內容將支持這一趨勢。但費列羅,1984年在中國首次出售巧克力,說它不能利用這個市場的潛力沒有更好的保護自己的品牌。一些產品包括拉斐爾和友善好一直在中國複製,但問題其金莎巧克力品牌達到這樣的程度,在2004年意大利公司法院采取行動。後在第一個實例中,費列羅贏得了廣泛報道第二法院起訴中國公司蒙特莎今年1月。天津法院發現,蒙特莎有不利影響的費列羅的銷售不公平競爭有著幾乎相同的產品。但結果很快被吸引和意大利公司等待案件的時候聽到中國最高法院,蒙特莎的金莎巧克力——在相同的形狀的盒子和金紙獨立包裝,繼續與金莎超市貨架上出售。然而蒙特莎的律師聲稱,中國公司使用自己的原來的包裝設計。周麵Tonghaolin律師事務所,代表過去兩個上訴,蒙特莎說:“首先,包裝設計最初是由我們自己設計,我們有足夠的證據來證明這個事實。其次,我們也有證據表明,在費列羅開始使用這種包裝,在市場上已經有一些類似的設計。“第三,很明顯,不同種類的巧克力包裝有著一定程度的相似性,這是由產品的特點決定的。”崔堅決不同意。“我們的調查顯示,消費者非常困惑(的存在類似的費列羅產品),“她說。費列羅的問題不過是它沒有商標的中文名字的巧克力品牌,金沙江,當它在1990年代第一次進入市場。相反,它的競爭對手商標名稱、防止費列羅起訴中國公司根據商標法律,即使tradedress似乎是幾乎相同的。這意味著費列羅不得不在法庭上證明它遭受了不公平競爭,難度比商標侵權索賠證明,蒙特莎的聲譽建立在惡意,由於品牌之間的混淆。證明在任何管轄“混亂”是艱難的。雖然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使用“合理人標準”來演示混淆的可能性,在中國的民法製度,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和崔擔心法律體係將尋求保護國內產業。費列羅不知道多久之前必須等待它的下一個案例將聽到——根據中國法律最高法院沒有設定具體的案件涉及一家外國公司。其在中國的銷售仍在增長,它有一個禮物巧克力市場的主要份額,但該公司需要一個好的結果在最高法院之前,引入任何新品牌市場。與此同時,隨著節日的臨近,該組織預計更多的模仿巧克力上市銷售,與較低的價格吸引顧客金莎巧克力品牌。“通常你可以去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如果他們同意你的投訴將進行突襲,沒收假冒產品。但因為他們意識到未決案件,他們想等到法院的決定,”崔解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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