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食指南谘詢委員會需要“免費食品工業的商業利益,”倡導者認為
雖然這不是第一次膳食指南的利益衝突披露引發了分析,包括訴訟在2016年,委員會和美國農業部衛生和人類服務部(USDA-HHS)堅持他們披露協議後建立的聯邦谘詢委員會法》(FACA)。
披露揭示了委員會的合並衝突,比如從美國糖尿病協會授予和雞蛋營養中心,版稅或許可從麥格勞希爾出版商和Goodheart-Wilcox出版商支付從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和哈佛大學,和其他很多。
一個最近的新聞發布會上從營養聯盟表示“驚訝和失望”委員會的聯合衝突沒有詳細說明歸因特別委員會成員:
”信息披露是極不尋常的,因為它們並不衝突由各個委員會成員名單。相反,衝突是組合在一起的,不歸屬任何特定的人”。
膳食指南的建議將是一個“反映了一個實體的…不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美國衛生和公眾服務部審核委員會成員的背景“確定任何候選人的金融、倫理、法律或犯罪的利益衝突,”DGAC椅子莎拉·布斯說,在上周的委員會會議。
布斯解釋道,“現在對這個委員會非常獨特,因為我們真的價值透明度,除了遵守聯邦道德法律法規管理利益衝突,我們要主動披露任何關係,活動或利益,可能與此相關的科學審查”。
這些集體披露,布斯說,“整理按照最高標準期刊的國際醫學期刊編輯委員會。”
她補充說,“沒有一個單一的決定與一個獨立的個體。這是一個團隊。這是一個委員會,我們一起努力,我們討論,我們討論,我們…,最後科學報告反映一個entity-this committee-not個體”。
支持者認為,披露需要個性化
在電子郵件采訪中,Marion Nestle,波萊特教授戈達德營養,食品研究和公共衛生,榮譽退職的,紐約大學解釋大約15%的營養研究行業資助的,這是有可能找到無偏見的顧問委員會服務。
”評級機構宣稱他們找不到營養專業人員的膳食服務沒有金融關係到食品公司。我不相信。如果建議是可信的,它需要免費食品工業的商業利益。否則,建議是妥協。”她告訴FoodNavigator-USA。
雖然披露是必要的第一步,開發科學委員會建議,信息披露需要個性化,雀巢仍在繼續。
“在我看來,所有研究人員個人偏見和飲食偏好和沒有必要披露。問題在於財務關係與既得利益食品公司指導方針說什麼。時在一起毫無意義和混淆了真正的問題。”